近日,從化區某企業完成生態環境損害賠償金繳納工作。這是從化區首例生態環境損害賠償磋商成功案件,傳遞出“環境有價、損害擔責”的明確信號與警示作用,除了繳納生態環境損害賠償金,該企業還須進一步跟進生態環境修復工作,切實消除環境安全隱患,筑牢人民群眾喜愛的幸福、安全、美麗生態環境。
2023年11月,廣州市生態環境局從化分局執法人員調查發現從化區某企業存在廢水滲漏的情形,經快速檢測顯示重金屬鎳、銅數據異常偏高。
經委托第三方專業機構調查評估,該企業同步積極完成污染土壤的清運處置工作,有效防治污染進一步擴大化,并種植農作物開展受損生態環境修復工作。評估完成后,市生態環境局從化分局會同從化區人民檢察院、屬地政府部門與案涉企業針對案件調查結論、鑒定評估結果及損害責任承擔、履行方式和期限開展磋商。經首輪磋商,簽訂了《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協議》。
近日,案涉企業積極主動履行賠償義務,按賠償協議內容付清了所有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款。
首例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案件磋商成功并完成賠償金繳納工作,標志著從化區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工作取得重大進展。一方面,有效破解“企業污染、群眾受害、政府買單”的難題,為從化區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工作提供可借鑒案例;另一方面,營造“環境有價,損害擔責”的良好氛圍,實現社會效果與法律效果的統一,為從化區推進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工作奠定堅實基礎,有效筑牢從化區綠色發展屏障。